夜幕落下,笼罩大地,
我躺在床上,调整姿势,
闭上眼睛,等不及入睡,
怕你在那儿久等,
但最后你好像离开了。。。
Friday, February 13, 2009
Sunday, February 8, 2009
和敏敏看戏,逛街 ^^
终于可以见倩敏了,很想念她的。
想问候她的状况,
有很多心事想和她说。。。
如果没有她,我觉得我会suffer mental illness xD
我一路来都不爱说话,
说话对我来说是件最困难的事。
但不知道为什么,和她一起的时候,
我就会说个不停。。。
我们12pm在TS meet了后,
就走去Pavilion拿免费戏票看<
因为上次帮College的Student Coucil做事,
所以拿到8张GSC tickets, 任我看什么戏都可以。
这8张戏票就像是我的人工薪水xD
算不错了,好过没有^^
这部戏不错,很搞笑的,到最后有点感动
(我有流泪...还被倩敏发现了.. oh noo>"<)
Anne Hathaway真的很漂亮,
而Kate Hudson在这部戏内很有性格,
我两位都很喜欢^^
Pavilion前有一个很大的蛋糕,
它是用来庆祝Pavilion的1st Anniversary.
看!我们在拿着蛋糕xD
倩敏帮我拍的比较像
我帮她拍的就差点了>"<
sorry~我拍照的水准差xD
那时被她骂咯。。。xP
看完戏,逛完街后,
我们俩都很累了,
就走到TS的Starbucks喝我最爱的"Chocolate Cream Chips"
和吃一个blueberry cheeze muffin
Posted by 丽晴 at 10:50 PM 1 comments
不说话,只作伴__张曼娟
我们说了这么多的话,
Posted by 丽晴 at 4:29 AM 0 comments
Sunday, February 1, 2009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封寄不出的情书,不管是寄到天涯,还是...《海角七号》
唉... 本来今天想好好地在房内温书的,
那部戏就叫
六十多年後,台灣的樣貌早已完全改變,各個角落的人為生活而努力,幾個活在不同角落的小人物各自懷抱音樂夢想:失意樂團主唱阿嘉、只會彈月琴的老郵差茂伯、在修車行當黑手的水蛙、唱詩班鋼琴伴奏大大、小米酒製造商馬拉桑、以及交通警察勞馬父子,這幾個不相干的人,竟然要為了度假中心演唱會而組成樂團,並在三天後表演,這點讓日本來的活動公關友子大為不爽,對這份工作失望透頂,每天頂著臭臉的友子也讓待過樂團的阿嘉更加不高興,整個樂團還沒開始練習就已經分崩離析……。
老郵差茂伯摔斷了腿,於是將送信大任交阿嘉手上,不過阿嘉每天除了把信堆在自己房裡外,什麼都沒做,他在郵件堆中找到了一個來自日本,寫著日據時代舊址「恆春郡海角七番地」的郵包,他好奇打開郵包,發現裡面的信件都是日文寫的,根本看不懂,因此不以為意的他,又將郵包丟到床底下,假裝什麼事都沒發生。
演出的日期慢慢接近,這群小人物發現,這可能是他們這輩子唯一可以上台實現他們音樂夢想的時刻,每個人開始著手練習,問題是阿嘉跟友子之間的火藥味似乎越來越重,也連帶影響樂團的進度。終於,在一場鎮上的婚宴,大家借著酒後吐真言,原來阿嘉跟友子兩人都是孤獨的異鄉人,解開心結的兩人發現了怒氣下所隱藏的情愫,於是發展出了一夜情。
在阿嘉的房裡,友子看到了日本來的郵包,發現那居然是來自六十年前七封未及寄出的情書,她要阿嘉務必要把郵包送到主人手上,然而,日本歌手要來了、郵包上的地址早就不存在、第二首表演樂曲根本還沒著落、而貝斯手茂伯依然不會彈貝斯……。
而友子,在演唱會結束後,也要隨著歌手返回日本,開始新的生活。
阿嘉終於決定打起精神,重整樂團,他們的音樂夢是否能夠實現?沉睡了六十年的情書是否會安然送到信件的主人「友子」手中?而阿嘉跟友子的戀情,是否能夠繼續發展下去?……
人只能活一回,夢想卻有無數個,唯有放手一搏,才能知道機會屬不屬於自己……
馬父子、茂伯、阿嘉、馬拉桑、水蛙、大大
除此之外,这部戏内的歌都很好听。其中我最爱听的是“国境之南”。
国境之南 范逸臣 海角七号插曲
如果海会说话
如果风爱上砂
如果有些想念
遗忘在漫长的长假
我会聆听浪花
让风吹过头发
任记忆里的爱情
在时间潮汐里喧哗
非得等春天远了夏天才近了
我是在回首时终于懂得
当阳光 再次
回到那飘着雨的国境之南
我会试着把那一年的故事
再接下去说完
当阳光 再次
离开那太晴朗的国境之南
妳会不会把妳曾带走的爱
在告别前用微笑全归还
海很蓝 星光灿烂
我仍空着我的臂弯
天很宽 在我独自唱歌的夜晚
请原谅我的爱诉说的太缓慢
当阳光 再次
回到那飘着雨的国境之南
我会试着把那一年的故事
再接下去说完
当阳光 再次
离开那太晴朗的国境之南
妳会不会把妳曾带走的爱
在告别前用微笑全归还
想追求的,要努力
机会,要把握
属于自己的,不能放弃
所拥有的,要珍惜
Posted by 丽晴 at 7:14 AM 3 comments